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21-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在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德”)存款,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先生,本公司董事王兵先生因关联人兼职履行了回避义务。该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在瑞福德存款,利率依据国家政策确定,不仅可以更好的支持瑞福德业务发展,保证其资金来源稳定,还可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终端销售,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股50%,桑坦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持股50%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A2栋17层(1702、1703、1704)、18层、19层
经营范围: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
主要财务状况:2020年末资产总额176.78亿元,净资产27.63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0亿元,实现净利润3.33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先生兼任瑞福德董事长,本公司董事王兵先生兼任瑞福德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瑞福德系本公司合营企业,主要提供个人购车贷款业务,也为部分优质经销商提供贷款业务,该公司自2013年成立以来,实现了快速发展,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同时,公司与瑞福德将签订具体的协议,能够有效保障瑞福德按约定还款付息。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内容:2021年公司将在瑞福德进行存款,存款期限不超过1年;
交易价格:利率依据国家政策,双方根据市场资金水平确定,最低不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2倍;
结算方式: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双方按照具体存款协议约定执行;
争议解决:协议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仅可以大大增加合营企业瑞福德的资金来源,支持瑞福德业务发展,同时也可以促进公司产品终端销售,增加公司利息收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21-026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6日,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或“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608.3万份股票期权。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1883.1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189331.21万股的0.99%。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4、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354人,均为公司管理骨干和技术(业务)骨干。
5、本计划有效期为5年。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6、行权期绩效考核目标:自授予时起,每一个行权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年均增长率高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8.1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比重高于72.60%,且上述指标不低于同行业23家整车上市公司的平均业绩水平。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六届十次董事会和六届七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17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安徽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7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江淮汽车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获安徽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17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六届十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十七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18年2月8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2月9日公司披露了《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权益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编号:2018-008)。
2018年7月3日,公司召开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及六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江淮汽车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相关规定,自2018年7月4日起,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23元/股调整为12.16元/股。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公司注销717.5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调整为328人。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及七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江淮汽车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相关规定,自2020年8月29日起,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16元/股调整为12.14元/股。
三、本次注销情况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实际达成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江淮汽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对第二个行权期到期尚未行权的582.8万份股票期权全部予以注销。
2、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15名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期股票期权共计25.5万份全部予以注销。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由328人调整为313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期股票期权数量由582.8万份调整为557.3万份。
综上,公司拟注销相应股票期权608.3万份。
四、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尚未确认股票期权费用,因此本次注销部分股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团队勤勉尽责,公司经营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对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注销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八、律师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目录
1、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 月30 日
附: 离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如下: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21-028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与中安汽车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拟以部分设备与中安汽车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其项下的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日常经营需要,安凯客车拟以部分设备资产与安徽中安汽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汽车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其项下的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
中安汽车租赁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江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39%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持有其10%股权。因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先生兼任中安汽车租赁公司董事长,公司与中安汽车租赁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先生兼任中安汽车租赁公司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安徽中安汽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266号基金大厦
法定代表人:潘琦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
经营范围:汽车及相关产品的融资租赁业务;其他融资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70,222,176.79元,负债总额为523,594,824.92元,净资产为1,046,627,351.8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4,719,179.26元,净利润44,103,032.72元。(经审计)
2、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葛淝路1号
法定代表人:戴茂方
注册资本:733,329,168元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11,885,944.93元,负债总额4,502,674,032.44元,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26,890,483.35元。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259,905,476.97元,实现利润总额100,646,086.43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9,582,445.56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部分设备
2、租赁类型:融资租赁及其项下的保理业务
3、融资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5、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按照协议约定利率,分期还款
6、利率:年利率7%-9.5%
安凯客车与中安汽车租赁公司开展的保理业务不是单独的保理业务,是对融资租赁业务的补充,即在租赁物价值低于额度时,安凯客车拟用部分应收帐款补充。在安凯客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其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中安汽车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及其项下的保理业务等相关合同,最终实际融资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融资额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及其项下的保理业务,利用现有生产经营设备等进行融资,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其债务结构,同时盘活固定资产,提高现有固定资产的利用率,有助于安凯客车获得日常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安凯客车对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其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交易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安凯客车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1:廖传宝,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永新股份、神剑股份、黄山旅游等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2:陆西,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淮汽车、科威尔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3:宗志迅,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精达股份、洽洽食品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廖传宝、签字注册会计师陆西、签字注册会计师宗志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预计2021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230万元左右,与上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经公司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提交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制度要求。
(三)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1-030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江淮汽车公司证券部
联系传真:0551-62296837
邮编:230022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25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重大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出现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和减值测试,对部分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计提专用模检具减值准备10,650.39万元、计提专有技术减值准备22,463.81万元,合计33,114.20万元。
二、减值测试的方法及会计处理
1、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重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明细
公司S4、S7、IEVA50车型专用模检具及相关技术,IEV6S车型专用模检具,IEV7S车型、1.5TGDI发动机相关技术出现减值迹象,相应车型销量下滑或产品线出现亏损。公司对上述专用模检具及相关技术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差异部分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见下表:
1、 专用模检具计提明细 单位:万元
2、 专有技术计提明细 单位:万元
四、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此次资产减值事项已经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和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114.20万元计入2020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14.20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114.20万元。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21-027
江淮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
与中安汽车租赁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拟将在2021年度为购买安凯客车汽车产品而申请中安汽车租赁公司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客车”)业务发展,加快安凯客车销售资金结算速度,安凯客车拟与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如租赁公司)合作。为符合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等审核通过的客户的融资需求,根据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的要求,在相关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下安凯客车回购车辆或提供其他担保措施。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买方信贷、融资租赁等方式,其中融资租赁是指通过租赁公司将安凯客车产品融资租赁给客户,安凯客车将按商品销售合同约定及时从租赁公司获得货款,客户在租赁期限内分期将融资租赁费支付给租赁公司。如果客户在租赁期内不能如期履约付款,安凯客车将承担回购或担保责任,并要求客户就该融资租赁项下的回购或担保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安凯客车拟将在2021年度为购买安凯客车的汽车产品而申请中安汽车租赁公司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本次关联交易有效期为安凯客车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安凯客车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安凯客车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所采取的模式,是国内目前普遍采用的客车按揭贷款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确保安凯客车的长期持续发展。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交易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安凯客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安凯客车为汽车按揭贷款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责任的余额为20,318.5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56%,因客户按揭逾期安凯客车预付回购款金额为17,923.65万元。
公司代码:600418 公司简称:江淮汽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63,025,444.69元,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加上前期累计未分配利润2,902,425,656.15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439,400,211.46元。鉴于本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613,889.99元,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3,312,117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3元(含税),共计43,546,178.69元,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53%,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商用车、乘用车及动力总成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汽车厂商,公司产品主要是整车和客车底盘,其中整车产品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乘用车包括思皓品牌SUV、瑞风品牌MPV、思皓品牌轿车、思皓纯电动乘用车等产品,商用车包括轻型货车、重型货车、多功能商用车、客车等产品。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深化技术创新,强化变革调整,持续践行“六化”要求,大力推进产品升级、技术进步和工艺革新,积极践行营销创新,强化合资合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在零部件采购环节,公司采取自配+外购模式,其中乘用车发动机自配率基本达100%,商用车发动机自配率逐步提升。公司坚持开发和培育“规模与效益、质量与成本协调平衡,持续协同发展”的高水平零部件供应商,与主要供应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生产制造环节,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形成整车生产基地和发动机、齿轮箱等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在销售服务环节,公司整车主要采取代理销售模式,通过经销商为客户提供整车、零部件销售和售后服务。海外市场方面,构建了以授权海外经销商经销公司产品、委托国内的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和在海外建立子公司直接经营三种业务模式为主的主要销售网络结构。
(三)汽车行业发展状况
据中汽协数据,2020年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2.0%和1.9%,降幅比上年分别收窄5.5和6.3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999.4万辆和2017.8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6.5%和6.0%,降幅比上年分别收窄2.7和3.6个百分点;商用车产销好于乘用车,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523.1万辆和513.3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增长20.0%和18.7%,产量增幅比上年提高18.1个百分点,销量增速比上年实现由负转正。
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5%和10.9%,增速较上年实现了由负转正。其中纯电动汽车生产完成110.5万辆,同比增长5.4%;销售完成111.5万辆,同比增长11.6%;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万辆和25.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8.5%和8.4%;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均完成0.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7.5%和56.8%。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发布了《江淮汽车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数据进行了更正,详见江淮汽车公告:2021-017,上述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营业收入为更正后的金额。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销售各类汽车及底盘45.34万辆,同比增长7.63%,实现营业总收入429.06亿元,同比下降9.41%,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11月13日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明确了以购销合同方式进行的委托加工收入确认,公司对与蔚来汽车合作车型的生产、销售和类似委托加工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亿元,同比增长34.5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五、38收入。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五、44.(3)2020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① 本期新增子公司:
② 本期减少子公司:
本期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董事长:安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1-019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