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稿】大衍之数应为多少?
明·李时珍《濒湖脉学·代》说:“脉一息五至,肺心脾肝肾五脏之气皆足,五十动而一息,合大衍之数,谓之平脉。”
明·李中梓《诊家正眼·代》说:“大抵脉来一息五至,则肺心脾肝肾五脏之气皆足也,故五十动而不一止者,合大衍之数,谓之平脉。”
清·李延昰《脉诀汇辨·代脉》说:“大抵脉来一息五至,则肺心脾肝肾五脏之气皆足,故五十动而不一止者,合大衍之数,谓之平脉。”
金栋按:以脉学言之,大衍之数当为五十,此源于《周易·系辞传》,妥否?
《周易·系辞传上》说: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仂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仂而后挂。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上述“天一地二……”之序乃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本。
又,“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仂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仂而后挂。”
上述“天一地二……”之序乃宋·朱熹《周易本义》本。
对“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历代治《易》者解释如下:
(1)魏·王弼《周易注》说:
“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
(2)唐·孔颖达《周易正义》说: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者,京房云:‘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气,欲将以虚来实,故用四十九焉。’马季长云:‘易有太极,谓北辰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气。北辰居位不动,其余四十九转运而用也。’荀爽云:‘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有五十。乾初九潜龙勿用,故用四十九也。’郑康成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五行气通。凡五行减五,大衍又减一,故四十九也。’姚信、董遇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画之数,故减之而用四十九。’但五十之数,义有多家,各有其说,未知孰是。今案王弼云‘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据王弼此说,其意皆与诸儒不同。”
(3)宋·朱熹《周易本义》说:
“大衍之数五十,盖以河图中宫天五乘地十而得之。”
(4)陈鼓应《周易今注今译》说:
“‘衍’,即推算、演算。‘五十’为满数,为大数,故称‘大’;《周易》‘广大悉备’,以大满之数推演广大悉备的《周易》为演算中之最大者,故又称‘大衍’。古籍中有孔子‘五十而知天命’、‘五十而学《易》’、‘籧伯玉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非’等,可以推知五十之数为大满之数、天命之数。五十根蓍草而用四十九根,所不用的一根就是‘《易》有太极’的‘易’或曰‘易道’;而下文‘挂一’的‘一’即‘《易》有太极’的‘太极’。”
(5)刘大钧《周易概论》说:
“用以进行占筮演算的蓍草数共是五十根,实际运算用四十九根。‘衍’与‘演’字古通用。古人用蓍草算卦,称为‘衍算’,亦即‘演算’。就像今天我们仍称小学生做数学题的本子叫‘演草’一样。
“古人为什么要用五十根蓍草进行演算呢?自汉至今,众说不一。……《周易本义》释《系辞》这段文字时,朱熹说:‘大衍之数五十,盖以河图中宫,天五乘地十而得之,至用以筮,则止用四十九,盖皆出于理势之自然,而非人之知力所能损益也。’
“以上诸说,对‘大衍之数五十’的来源,作了种种不同的解释。在这些解说中,我们认为朱熹的说法较为得体。因为汉人将‘五’当作生数之极,以‘十’作为成数之极。汉人此说,必有所本。这‘大衍之数五十’当初很可能是据生数‘五’与成数‘十’相乘而出。至于为什么在实际演算时,取出一根蓍草不用,只用四十九根呢?由上面的引文看,这是古人始终没有说清楚的问题。
“朱熹看到前人的解释都太牵强,便干脆说:‘出于理势之自然,而非人之知力所能损益也。’——这就更难捉摸了!这个问题,可阙疑待考。”
(6)张其成《张其成全解周易》说:
“大,指广大;衍,指演绎。数,指在占筮中用蓍草的根数来代表的数。这里介绍的是《周易》用五十根蓍草占筮成卦的方法,总的意思是说,广为演绎的占筮之数是用五十根蓍草来表示。这个很奇怪,大衍之数为什么不是前面的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呢?在这一点上,自古有两派观点,一派认为,‘五十’是搞错了,应该是‘五十五’,后面肯定漏掉了一个‘五’;一派认为就是‘五十’。后面有‘其用四十九’的说法,‘五十五’的一派认为,从五十五到四十九,差六,这个‘六’就是抽出了一个卦,这个卦应该是乾卦;‘五十’的一派认为,就差一,主张抽出的这个‘一’就是太极。究竟谁对?不知道,都有道理。”
又,对《系辞传》“大衍之数五十”,历代治《易》者亦有认为“五十”后脱“有五”两字者。引如下:
(1)《周易》郑康成注:
“大衍之数五十有五,五行各气并,气并而减五,惟有五十。以五十之数不可以为七八、九六卜筮之占以用之,故更减其一,故‘四十有九’也。”
(2)隋·萧吉《五行大义》说:
“凡大衍极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也。”
(3)金景芳、吕绍纲《周易全解》:
“关于‘大衍之数’,通行本《周易·系辞传》为‘大衍之数五十’。京房为之解释说:‘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这是以日、辰、宿之数来解释。马融说:‘《易》有太极,谓北辰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气。’这种说法是将北辰、两仪、日月、四时、五行、十二月、二十四节气凑成五十。荀爽说:‘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有五十。’这是以卦爻拼数来解释五十之说。郑玄认为:‘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五行气通,凡五行减五。’便得出五十。王弼则认为:‘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等等,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朱熹《本义》说:‘大衍之数五十,盖以河图中宫天五乘地十而得之。’这个解释也不对。
“我认为,通行本《系辞传》‘大衍之数五十’一句有阙文,原文应是‘大衍之数五十有五’,后来在传抄过程中脱失了‘有五’二字。事实非常明显,上文自‘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至‘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一大段文字,正是为这个‘大衍之数’所做的说明。即于数来说,这个‘五十有五’是天地之数;于蓍来说,这个‘五十有五’是‘大衍’之数。否则此‘五十’为无据,而前面一大段文字为剩语,此必无之事。正因为‘大衍之数’即是能够‘成变化而行鬼神也’的‘天地之数’,也就是五个天数与五个地数的总和,所以,它应该是‘五十有五’,而不是‘五十’。
“对这个问题,我在1939年写的《易通》一书,就已经阐述了,并指出汉魏唐宋诸《易》家所释‘大衍之数五十’之非。当时曾得到高亨先生认同。但时至今日,海内谈《易》之书如汗牛充栋,而‘大衍之数五十’之误却仍然如故。尽管我于1956年又写成《易论》,1985年写成《说易》,1987年写出《周易讲座》,1989年写出《周易全解》等论文或书,都曾反复予以指明,但识得此误者仍是寥若晨星,因此,本书只好再次予以说明。
“‘其用四十有九’,是说占筮的时候只用四十九根蓍草。为什么这样做呢?过去,京房、马融、荀爽、郑玄、姚信、董遇、王弼、朱熹、姚配中等曾做过种种解释,但他们或牵强附会《图》《书》,或杂以《老》《庄》,或评臆穿凿,皆毫无根据。其实,这并没有什么深意。用四十九根蓍草,经过分二、挂一、揲四、归奇之后,能得出七、八、九、六这四个数字。如果五十五根蓍草全用,就不能得出七、八、九、六这四个数字,就无法成卦。”
(4)高亨《周易大传今注》说:
“《释文》引郑云:‘衍,演也。’先秦人称算卦为衍。汉人称算卦为演。衍与演古字通也。金景芳说:‘当作大衍之数五十有五,转写脱去有五二字。’(《易通》)是也。《正义》引姚信董遇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爻之数(者当作省),故减之而用四十九。’足证姚董本作‘大衍之数五十有五’。此言用《易经》演算,备蓍草五十五策,但只用四十九策。所以备五十五策者,下文曰:‘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以天地之数定大衍之数也。所以余六策而不用者,以此六策标明六爻之数也。”
(5)廖名春《周易经传十五讲·第三讲 六十四卦的卦画》是:
“‘大衍之数’段的‘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并非信口之言,而是据‘天一……地十’之说概括而成。在‘天一……地十’之句中,天数即奇数,为一、三、五、七、九,刚好是‘五’位,其和为‘二十五’;地数即偶数,为二、四、六、八、十,也刚好是‘五’位,其和为‘三十’。‘天数’和‘地数’相加得出‘天地之数’,刚好是‘五十有五’。所以,这两段话是密不可分的。……‘大衍之数五十’一段,与‘天一……地十’之说也是浑然一体的。所谓‘大衍之数’实即‘天地之数’,‘五十’后脱‘有五’二字。……‘大衍之数’即‘天地之数’都可谓有理有据,应为定论。”
据《周易》郑康成注,“五十”后脱落“有五”二字,金景芳、吕绍纲《周易全解》为是。但不知明清脉学前辈,地下若获知“大衍之数五十有五”后,以脉学之“代”附会如此臆乱之易学,结论误谬,且临床是否如此,则全然不顾,有何感想?
要之,“大衍之数五十[有五]”,脱落“有五”二字。大衍之数五十五,即天地之数五十五。五十五减去六等于四十九。六,六爻一卦。此说是!
或以为:五十减一等于四十九。一,太极也,弃而不用。为何不用?太极不用何以去推演两仪、四象、八卦?殊不知,主要是为了凑数而更好的推演、演算。
为何是“四十九”?因为推演、演算一爻,要经过四步、四个过程,即“分二、挂一、揲四、归奇”,共演算三次,才得数是36、32、28、24,最后除以四,才得数9、6、7、8。
其中9、7是奇数为“一”爻,8、6是偶数为“--”爻。
如果不是四十九,最后演算的结果就不是9、6、7、8,无法成“一”爻、或“--”爻。
无论大衍之数是“五十”,还是“五十五”,历代治《易》者皆能自圆其说,从而附会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