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与西方社群主义有什么不同之处

2025年03月04日 阅读 (50)

摘 要

共同体存在是人类发展的基础,这在中西历史中都形成了共识。中华民族在历经种种经验教训后得以形成其社会共聚及精神同存的特色,即多元一统、多族共和,在民族及其文化共在上体现出天容万物、海纳百川的性质。在这种共同体存在的努力中,中华民族得以共存的智慧就在于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纵令各自根本不同也要守住和合的底线。正因为如此,中国历史发展中才会出现过多民族共同体、多区域共同体、多种政治制度共同体、多元经济形态共同体、多社会阶层共同体、多宗教或信仰共同体等等。中华民族“天人合一”“知行合一”的“共同体”意识、以“天下”观来追求“大同”所形成的禀赋,反映出中华民族精神、文化软实力的核心因素,也是给世界共存提供的宝贵经验。而西方思想界的传统是,强调人与神的共在,世人应与上帝形成神圣的共同体存在,故而有着一种超然、超越的维度。于是,与神立约的关系,遂演化为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遵守契约也是一种神圣之维。所以,在西方文化中,维系社会共同体的基本原则就是这种“契约精神”,并且宗教成为这些共同体的精神支柱和希望依属。中西方社会在共同体认知上的差异是,中国传统的“柔性”文化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认为这是可以探索的“共同价值”;而西方价值则有着自我神化的强求,其“己之所欲,施之于人”的观念体现出其“刚性”文化的强迫、扩张,给人咄咄逼人之感。在“全球化”时代,世界的发展已经是唇齿相依、彼此难分、存亡同构,需要从以往最大化的利益共同体走向共享未来的命运共同体。对比中国的多元整合观与西方的社会契约观,其“和合精神”与“契约精神”需要对话,“柔性文化”与“刚性文化”亦必然互补,以一种责任感、使命感来推动今天文化多样性中的和平共聚,团结大众共同来描绘人类“文明共和”的胜景。

关键词

人类社会 命运共同体 大同世界 中华民族

“共同体”作为人类社会存在的普遍形式,有着悠久而曲折的发展历史,表达了人类得以形成而必须具有的开放性、涵容性。这种共构,既相互交织,又充满张力。从这种人类社会结构、经济交往层面的共同体,自然会进而联想到其文化共同体的内在关联及其可能存在。由此而论,“共同体”之理念不可以排拒思想、精神层面的交流、互渗和共构。可以说,人类的社会文化共同体、民族精神共同体、思想理念共同体、精神信仰共同体以及宗教共同体是可能的;而当前的对话与沟通,正是这种共同体构建的初始形式。但是,人们不能忘记,这种外在的共建是基于其内在的文化精神之趋同性或求同性的。既然思想、文化、信仰是人类现实存在的反映,那么,各自之间的关系就不应该只是排拒、斗争、否定的关系,而必须承认它们彼此之间在相遇、碰撞时,会有冲突与调和共在、异曲与共鸣同存。人类发展的大方向、真正的希望所在,是尽量减少冲突与异见,尽可能增进融合与共鸣,这就要求人们尽可能地求同存异,并争取有更多化“异”达“同”的共识。在全球化的当代世界,人类的共存,需要从以往最大化的利益共同体,走向共享未来的命运共同体,因而要自觉地与“文明冲突”抗争,以一种责任感、使命感来推动今天文化多样性中的和平共聚,团结大众共同来描绘人类“文明共和”的胜景。

一 中华民族“共同体”观念的发展

中国最早的哲学家可以追溯到西周末年的思想家史伯。他从“和合”的观念上触及“共同体”的意蕴,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思想,由此形成“大道和生”的主张。实际上,“共同体”乃多元的共聚,而并非无差别的同在。史伯指出了“和”与“同”的区别:“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西周之亡,则祸自周王“去和而取同”。有差异性的共在,是“共同体”得以生存的根本;而维系其“共同”之体的原理,则为“和”。史伯的思想是中国“和合哲学”“和谐思想”的萌芽,也是孔子(前551—前479)等人“和而不同”思想的来源。中华民族很早就已形成了赞成“和同”、反对“剸同”的社会共在智慧,由此开始了“多元一体”“多元通和”的思想发展。

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特点是,不断地寻求、维系、扩大其共同体存在,由此形成其观念上多元一统、多族共和,故而在其文化思想上具有天容万物、海纳百川的性质。这种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清晰地彰显“同”、巧妙地模糊“异”,在中华民族的形成中极为明显。中华民族信仰以向心凝聚、整体共构的“大一统”思想作为其核心精神理念。这种“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的一统观念正是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意识,并以此铸就了中华民族之魂,成为历久不衰、立国立民之本。而且,“大一统”的持守也成为中国政治的真谛,中国人把“统”“和”视为中华民族的信仰原则。

中国早在先秦文献中就已经出现了“大一统”的相关表述,而自“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的秦朝统一中国以来,这种“统”“和”则逐渐发展为社会共存的基本思路,特别是体现在政治、民族等问题的处理上。历史上的“大一统”信念与今天的“统战”理念乃一脉相承,形成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的信仰原则,也是中华民族的生存底线。纵令政治理念不同,也要守住民族和合的底线。秦汉以来,“汉族”共同体的意识得以巩固,而到了隋文帝杨坚则更为积极地寻求建立多民族的共同体,摒弃以往“华夷之别”的观念,对少数民族实施招抚政策,化解民族矛盾和冲突,形成涵容各少数民族的大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意识,使秦汉始立的中华民族政治共同体意识扩展为文化共同体意识。在此后的发展中,汉民族的这种“渊源共生”、同根同源的信仰观念又进一步扩展,从而形成其更具有文化特质的“海纳百川”“和谐共融”的中华一家的“大民族”信仰,对“尊王攘夷”“内中国,外夷狄”的信念有所放弃。正因为如此,中国历史发展中逐渐出现了多民族共同体、多区域共同体、民族共构、“协和万邦”的主张。这种多元共在的共同体观念为当代中国尝试“一国两制”等多种政治制度共同体、多元经济形态共同体、多社会阶层共同体、多宗教或信仰共同体等等的推行奠定了基础。质言之,中国对共同体的理解并非都是其绝对合并式的混融,而更主要为其合作式的共在。这种“合”以“和”为贵,具有“柔”性和弹性,追求各方面的和谐、和睦,这就是中华民族“天人合一”“知行合一”的“共同体”意识及其形成的民族共在的禀赋,有着“上善若水”的“柔性”文化之特质。

与“共同体”观念密切相关的,则还有中华民族的“大同”思想。以“天下”观来追求“大同”是一种更高境界的共同体意识,旨在“天下一家,世界大同”这种理想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不过,这种“大同”意义上的共同体必须以“天下为公”为条件,是一种理想之中、现实之外的人类共同体存在。儒家经典《礼记》如此描述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在儒家看来,古代曾有过这样的黄金时代,但已经失去,目前社会所能构建的共同体也不过是基于“小家”的“小康”景观而已,故而本家族、本民族、本国的利益是至上的,体现出一己之私,甚至以这种私作为合作共构的基本,由此逃不脱矛盾、纷争、冲突甚至战争。大家虽共聚却不和谐,计较、争论不断:“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着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执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这种基于各自之“家”的“小康”,虽然殷实,有一定实力,却留有私欲而各自算计,使更大范围的共同体难以构建,即使以往已经构建的相关共同体也不巩固,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坍塌。

这使人们联想到当今世界的纷争。如果仅为一己或一国利益而不顾国际社会的整体需求,那么其强大、富庶之“小康”仍很难走出“利益共同体”之“私”而转向“命运共同体”之“公”。如果基于“天下为公”的“大同”,以一种“天下”境界来审时度势,世界景观则可能大为改变。如果回到这种理想的传统观念,以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睿智来处理复杂的国际国内局面,则会有更多的柔性、更大的弹性。全球范围的共同体构建,需要的是协商精神,求得的是协和之境,这种共构显然需要各自应有一定的让步或妥协。中华民族正在坚持参与并积极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并努力使这一共同体不只是生存技巧之需,更乃文化升华之扬,这也对中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需要有克服困难、走出窘境的更大智慧。

中华民族在其历史发展中的共同体存在是一个曲折复杂、跌宕起伏的过程。在历经种种经验教训后得以形成其社会共聚及精神同存的特色,即多元一统、多族共和,在民族及其文化共在上体现出天容万物、海纳百川的性质。在这种共同体存在的努力中,中华民族得以共存的智慧就在于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纵令各自根本不同也要守住和合的底线。正因为如此,中国历史发展中才会出现过多民族共同体、多区域共同体、多种政治制度共同体、多元经济形态共同体、多社会阶层共同体、多宗教或信仰共同体等等。当中华民族统一共构、社会繁荣之时,乃是这些元素得以体现并真正实现之时;当中国社会出现分裂、社会动荡之际,也是这些原则被破坏而无法实施之际。从整个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态势来看,中华民族“天人合一”“知行合一”的“共同体”意识、以“天下”观来追求“大同”所形成的禀赋,反映出中华民族精神、文化软实力的核心因素,也是给世界共存提供的宝贵经验。

今天,中华民族正以这种传统和睿智来坚持参与并积极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这决不是停留在口头上的表达,而是实实在在的投入和奉献;决不仅仅旨在振兴中华,更是希望要感动世界、感召世界,为了世界的共存及和平发展而积极对话、精神沟通、共同携手、精诚合作,以能走向人类更美好的未来。

二 西方“共同体”观念的发展演变

西方国家受犹太教影响、基于基督教信仰观念的共同体思想亦有着复杂的发展演变。西方思想的传统是,强调人与神的共在,世人应与上帝形成神圣的共同体存在,故而有着一种超然、超越的维度。这种“神人关系”使之有着“二元分殊”“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承认并正视人的有限与“罪性”。不过,其宗教共同体虽乃是一种“神圣的家族”,却在更大范围的交往中分出“选民”与“他者”,故而曾与其他宗教共同体发生过争夺、战争。因此,这种人类共同体的存在方式即“一半天使,一半野兽”。人们有过与神共在的“乐园”,但是已经失去,而“失乐园”的人们却也在为“复乐园”而努力。所谓“野兽”,代表着其过去罪恶的存在。“野兽”的共同体只知道“丛林规则”,即弱肉强食、你死我活的竞争,为了获取猎物,形成其军事联盟等共同体结构;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则只顾个我利益、求得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推行的是赢者通吃、零和原则;所谓的游戏规则,也是为我所定、为我所用,亦可为我所改、为我而弃。显然,这是一种“强人”逻辑、“刚性”文化。而“天使”则预示着人类对未来的追求,但要悔罪、脱离罪恶才能达到人的升华,故此具有一种宗教的超越维度。在这里,“天堂”不是为“进化者”所开,而是为“升华者”所设。因此,信仰者的共同体即一种“神圣联盟”,需以其“神圣契约”来维系。

不过,在西方历史中,这种“神圣联盟”的信仰共同体只是少数人的持守。自然界的“弱肉强食”在人类社会不断再现,社会达尔文主义依然盛行。个人如此,国家亦然。这在当今世界强权炫耀武力、恐怖分子诉诸暴力的现象上清楚可见。国弱会受欺负,落后就会挨打,以船坚炮利、财大气粗之政治、经济、军事等优势来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灭绝异类或逼人就范,仍然是“国际惯例”或不争的事实。这种现实使人类在强势、强权的本质上没有公平、公正、正义、平等可言,而只有强暴、凶残,即“兽性”的存在。回顾西方历史,所经历的各种战争、帝国的崛起及对弱小民族的侵占、吞并或灭绝,更多是这种“丛林规则”的生动写照,今日仍然在延续和扩展。而不少民族的消亡、国破家灭,包括中华民族在近现代历史上所受到的欺凌和侮辱,也正是这一历史的生动写照。“历史是胜利者写的”,胜利、成功意味着一切,得以存活、延续的人类各种共同体即是这种实践中的胜利者,并不一定是理论上的合理者。人类政治史在这种意义上既有进步,同样也表现出人类的倒退甚至堕落。直到今天,各国各族面对着凶、野、暴、恐的威胁,为了适应、对付这种“丛林规则”,仍不得不在强国、强族、强军的努力中生存。

当然,西方文明的发展也是不甘心、并且要彻底摆脱这种鸿蒙之初带来的“野性”的努力使然——他们不想仍归为“兽类”。所以,其“天使”的形象代表着这种“神化”和“神圣”共同体的憧憬。也就是说,“天使”介乎神、兽之间,是人自我升华或寻求神恩的理想群在。因此,他们始终在“走出丛林”的不断努力中,处于走向“乐园”的天路历程之中。由于“没有人见过上帝”,“天使”则被理解为神人中介的使者,其可以从天而降,给人带来救赎与希望;故此,信仰共同体特别强调信、望、爱,坚持着真、善、美、圣的实践,尽管他们必须走“窄门”,只能是“小群”。既然要成“圣”、与“神”共在,就必须摆脱“兽性”,远离“野蛮”。这就是西方人在维系其共同存在时的担当和使命,而其传统则形成了人的义务和责任。这也就是康德所言,人群中“仰望星空”的那个共同体。

以这种超越的宗教维度,在神面前人人平等,人本身之间也只有原罪的平等,故以神人立约来维护这一神圣联盟。不过,人还有人与人之间的存在,其共同体的建立及维系则需要这种契约精神,保持其契约意义上的平等。于是,与神立约的关系,遂演化为人人之间的契约关系,遵守契约应该也是一种神圣之维。既然人们意识到无论是其个人还是群体之间的野蛮竞争都会两败俱伤,其恶化最终会把大家引向毁灭,那么拯救人与社会的唯一可行之途,就是寻求并维护其“共同体”的存在关系,这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最基本的蕴涵,也是西方契约精神的真谛所在。所以,西方文化中维系社会共同体的基本原则就是这种“契约精神”。

西方学者也认为,人类文明的历史,基本上由各种共同体的历史所组成。而且,这些共同体也是不断进化、发展的,即从最初的局部共同体不断扩大,最终发展为今天人类整体的命运共同体意识。由此,则可以理解从家庭共同体到民族共同体,从社会共同体到国家共同体,最后则有了“联合国”等世界共同体这种进化。“关于人类社会的解读,可以从共同体的视角出发。也就是说,人类社会是以共同体的形式出现的,在人类历史上的不同阶段,共同体的形式和性质都是不一样的。在农业社会的历史阶段,人类的共同体形式属于家园共同体的范畴;在工业化的过程,人类建构起了族阈共同体;全球化和后工业化,将预示着合作共同体的生成。”所以,共同体有不同的范围、属不同的范畴,并形成不同的范式,其共构本身也是一种多元的契合,充满弹性和张力。“对共同体的把握,需要从社会整合机制、人的生活方式以及人的存在形态三个方面入手。”因此,共同体显然涉及政治及其不同模式,所维系的秩序不同,其社会管理模式也不同。“家园共同体所拥有的是一种‘自然秩序’,族阈共同体在社会治理上所追求的是一种‘创制秩序’,而合作共同体将呈现给我们的是一种‘合作秩序’。家园共同体是一个集权的社会,族阈共同体则建构起了民主制度和民主的治理方式”,但其民主“处于差异与共识不可调和的矛盾之中,从而造成了民主的困境。……只有当人类建构起了一种合作共同体。才会使人拥有作为个人的完整的生活,从而成为真正独立的、完整的和自由自觉的人”。由此可见,共同体实乃代表着个人的生存及其利益,但只有找到一种理想的共同体,人的完善才可能达到其最大程度的实现。

从不同文明范式来看,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却更有关联。大的文明共同体总是通过不同文明之间的碰撞、吸纳、交融才完成的。《西方的兴起——人类共同体史》一书的作者麦克尼尔描述了远古中东文明共同体、古代及中世纪欧亚文明共同体对西方文明共同体最终崛起之历史的影响,指出“所有人类社会在不同程度上都是相互关联的”,“社会变革常常是与其他社会接触后的产物,采取的方式要么是模仿,要么是应对”。人类作为生存共同体,势必体现出这种关联,包括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复杂联系和交织,由此形成了各种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社会共同体、民族共同体等,不同文明共同体的兴衰变迁、交汇融合,共同编织出人类文明复杂、共在的交互网络图。

这种社会结构、自然生存层面上的人类共同体,势必也有其作为文化共同体的关联,包括思想、精神层面的交流、互渗。为此,人类的社会文化共同体、民族精神共同体、精神信仰共同体以及宗教共同体也是可能的,其对话与沟通则正是这种共同体构建的初始阶段。思想、文化、信仰是人类现实存在的反映,彼此之间在相遇、碰撞时显然会冲突与调和共在、异调与共鸣同存。与“文明冲突”相比,这种文化多样性的和平共聚及其彼此相容,则形成了人类“文明共和”的图景。

在西方崇尚宗教的传统中,一般认为人类最大的特点就是宗教代表着其原初的共同体社会,以及其意识和精神;而且,随着人类共同体的不断扩大,宗教在其中的作用亦与日俱增,宗教成为了这些共同体的精神支柱和希望依属。甚至在民族危难时期,宗教共同体的形式就会成为其民族共同体的生存和发展的表达方式。例如,古代以色列国被罗马帝国灭掉之后,犹太会堂或以其为核心的犹太小区就成为其民族共同体最主要的存在形式。这种宗教的核心价值作用,在当代诸多民族及国家的社会存在方式中仍然有着充分的保留,以“神性”原则来支撑世俗国度的基本运转。例如,美国总统等政要会按着《圣经》宣誓就职,美元上会印有“我们信任上帝”的表达等。

宗教共同体与人类社会共同体的必然关联,是西方社会在共同体理解上的共识。而对这一点,中国社会的主流人群是存疑的。中国传统的“柔性”文化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保守、含蓄,认为这是可以探索的“共同价值”;而西方价值则有着自我神化的强求,其“己之所欲,施之于人”的观念体现出其“刚性”文化的强迫、扩张,给人咄咄逼人之感,故此形成与西方社会在共同体认知上的巨大差异。西方认为可以从“神圣共同体”而达到“世俗共同体”的转换,从“神圣联盟”而走向“契约联盟”,但今天的“欧盟”在分裂,与全世界相关、波及更大的“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亦有解体的危机,其“神圣”之维出现隳沉、蜕化。其实,讨论人类共同体中对神本与人本、彼岸与今世、神圣与世俗关系等问题,本来可以丰富中国哲学、精神思考的文化内容,也有助于关于中华文化精神共同体之要点、本源及其如何诠释的探索,没有必要将之视为禁忌,或认为这些问题不能登上理论研究的大雅之堂。共同体的实现在更多的层面依靠思想、精神、文化的考虑,所以,它不仅有看得见之“形”,更有着看不见之“魂”。

三 “人类命运共同体”观念共构之可能

当前,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已到了关键时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危机。为此,理解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有全球眼光,需要有整体思维。而这一命运共同体观念共构的可能性,则在于沟通中西、交融互渗,通过必要的妥协或协调来达到共融。所以,对比中国的多元整合观与西方的社会契约观,其“和合精神”与“契约精神”需要对话,而“柔性文化”与“刚性文化”亦必然互补。

诚然,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各种共同体之间的碰撞、冲突或融合,有着利益追逐与命运要求的博弈,但人类发展的大方向与真正的希望所在,则应该是尽量减少冲突与异见,尽可能增进融合与共鸣。因而,要自觉地与“文明冲突”抗争,以一种责任及使命来推动今天文化多样性中的和平共聚,团结大众共同来描绘人类“文明共和”的胜景。拯救人类及其社会的唯一可行之途,就是寻求并维护其全人类同享的“共同体”存在,而且这种共同体应该让人类和而不同、多元共在、利益共享、义务共担,而决不是回头走向小范围利益共同体之间的“文明冲突”。因此,人类政治、经济、文化共存的奥秘,就是这种潜隐的“共同体信仰”,它既是让大家共在且替代和摆脱“丛林规则”的重要“潜规则”,也是使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光明大道。

在这种人类命运或共享未来之“共同体”的可能构建中,在其观念上却不能仅停留在“各表”的层面,而需要双向契合之努力。为此,“人类命运共同体”观念的共构既应有中华文化“整体圆融”、多元通和、包容协和的柔性智慧,也必须保留持守“契约”、遵从“规则”、信守“诺言”的刚性原则,即让这种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神圣联盟”之维,使国际公认的“游戏规则”具有“神圣契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而决不可在遵守执行中敷衍应付、草率而为。故而有必要超越“小康”追求的一己之私、一家之利,而以“天下”观念的神圣性来共同合力推动并实现“天下为公”的世界“大同”。“人类命运共同体”之基,就在于尊重全人类的共同利益,追求可以获得普遍接受和长期持守的共同价值。只有这样,上述观念的形成才有可能,人类也才会有继续往前发展的希望。

人类一体,地球一家,有着共同的利益,必须维系共同的存在。在今天全球政治、全球经济、全球网络、全球生态的“地球村”现实处境中,牵一发而动全身,人类面对着整体的生存还是毁灭,因而应该义无反顾地朝着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大目标迈进。这也就需要为之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观念的全球文化,形成人类共存所必要的共有精神和全新文明。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出现的“逆全球化”,主要表现为局部利益优先、本国利益无条件地压倒一切的自我保护主义,以及与之相应的文化保守主义,使人类文明开放、发展的进程重受阻碍、困难重重。对此,人们有必要反省过去所走过的弯路和遭受到的挫败。正是由于追求本国利益的无限扩大和小范围利益共同体势力的无限膨胀,才导致人类在过去的百余年中付出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痛代价,蒙受了巨大损失。而为了汲取这一教训,世界各国经过艰难协商,才建立起“联合国”等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组织、世界联盟,并由此意识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要和价值所在。对于当代发展中突然重新出现的破坏人类共同利益的“狭隘民族主义”、局部利益至上、霸权主义、“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以及与之关联的“新冷战”迹象等种种“逆全球化”,需要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警觉和全力反对。

郑重声明:玄微运势的内容来自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解读,对于未来的预测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