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临汾市永和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全面梳理挖掘涉“两卡”违法犯罪线索,溯源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推进专项行动纵深开展。近日,永和县公安局侦查打击部精准出击、聚力攻坚,成功打掉一个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违法嫌疑人4人。


经查,李某某通过互联网结识诈骗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的情况下,引诱拉拢高某某等4人办理多张电话卡提供给诈骗分子使用。同时,组织于某某、靳某某前往福建省漳州市,通过出租、出借银行卡的方式为诈骗分子洗钱。并在此过程中,靳某某另起犯意,串通李某某将诈骗资金30000元转入自己账户非法占为己有。
经审讯,7名涉案人员分别对其犯罪行为、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李某某、于某某、靳某某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已被永和公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高某某等4名违法嫌疑人因出租、出借电话卡已被永和公安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两卡”犯罪到底是什么
什么是“两卡”犯罪?
“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所谓“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其中,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大众常用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两卡”犯罪到底是什么罪?
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用于犯罪活动或者被他人用于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通常所说的“帮信罪 ”。
“两卡”犯罪触犯了法律
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两卡”犯罪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如何防范“两卡”犯罪?
1.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
2.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等;
4.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
6.如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