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丫鬟,不是小妾,这一点不可弄错。

丫鬟也是贾赦的人。就像袭人给贾芸倒茶,贾芸还要客气“姐姐怎么替我倒起茶来。我到叔叔这里又不是客,让我自己倒罢”一样,秋桐是贾赦的私人财物,别人不能觊觎的。

宝玉挨打,贾政生气的理由之一是“逼淫母婢”。同样是丫鬟,袭人答应与宝玉“云雨情”,就自欺欺人地找了“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理”作为理由。由此可见,金钏儿是王夫人的丫鬟,宝玉与她厮亲就是“越理”,而袭人是宝玉自己的丫鬟,就“不为越理”了。

宝玉想和金钏儿亲近,提出:“我明日和太太讨你,咱们在一处吧”,可见走正常的程序,王夫人也可以把自己的丫鬟“赏”、“赐”给儿子宝玉的。
同样的道理,贾赦当然也可以把自己的丫鬟赏给儿子贾琏。

贾赦既贪婪又好色,可是到底不像宁国府一样“除了门口的石狮子,只怕连猫儿狗儿也不干净”,他多少还是顾点儿面子的。他屋里丫鬟很多,以至于丫鬟们“皆是恨老爷年迈昏愦,贪多嚼不烂,没的留下这些人作什么”。从丫鬟们的抱怨也可以看出,贾赦屋里的丫鬟虽多,并不是每一个都“通房”了。

贾赦要赐一个丫鬟给贾琏做妾,表面上是表彰贾琏外出公干任务完成得好,实际是贾赦夫妻对王熙凤有了嫌隙,要找个人给凤姐添堵的。所以只要赏一个女人给儿子就好,如果性格泼辣敢闹事更好,并没有必要把自己“收房”过的丫鬟给贾琏。

这样推算下来,秋桐只能是贾赦的丫鬟,而一定不是他的姬妾、“屋里人”了。